• 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学历认定及免考的通知
  • 日期 : 2016-03-26    

    一、办理条件
       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必须为我校大专毕业生,即获得大专毕业证书之后方可办理(可以代办,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虽已大专毕业,但自考课程一科都没考过的,本次不能办理免考和学历认定。
     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回忆自己大专期末考试在教务处网站查询成绩的学号,以免对免考造成影响。
    二、办理须知
    1.各原件一经提交不能中途取回,请自留复印件备用。证件返还时间约为2016年9月末,届时微信公众平台将发布领取通知。
    2.资料准备齐全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提交材料,也可由他人代为提交。
    3.提供假学历、假成绩单的,按违纪处理。
    三、所需材料
       所需证件缺一不可:
       1.免考和学历认定登记表
       2.自学考试学历审查登记卡
       3.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4. 学信档案表。
       5.英语A级证书、四级证书、六级证书,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日语能力测试一级和二级证书其中任一原件,用于免考英语或日语。
       6.  NIT证书或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
       7.  学校统一办理各专业所需《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必须已在我校选修过该课程且成绩及格)的成绩单。
       8.物流管理专业考生还需提供物流资格证书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单(小)       
       9.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原件(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可免考《管理思想史》一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