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任课教师须知
  • 日期 : 2010-11-18    

    一、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书后,制定出《教学进度计划表》,并交继续教育分院一份;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师授课手册》中的各项内容,课程结束后交至继续教育分院。  

    二、任课教师严格按《教学进度计划表》和课程表授课,要按时上下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授课,需提前一周安排调课、补课。  

    三、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授课时注意成人学习的特点,讲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提倡案例教学。突出重点,讲清概念。严格要求学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要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维护课堂正常秩序。  四、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对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要加大实务训练在教学中的比例。特别要加强实训课、实践课教学,逐步建立实践、实训教学体系。  

    五、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活动考勤制度,做好考勤记录。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六、任课教师应合理布置作业,按时收集和批改作业,做好记录。作业成绩应作为评定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学生缺作业达整个学期作业总量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七、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将学生出席情况、交作业情况及做实验情况报继续教育分院,以确定准考名单。  八、命题由任课教师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除含基本题目外,还要有灵活的应用题及综合题,并对难易题目进行适当搭配,其份量是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为标准。每门课程考试出A、B两套卷,于考试前二周交至继续教育分院。  

    九、要改革和完善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对于学生所应掌握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用能力,进行面试、口试、模拟、案例分析、项目制作和实际操作能力方面的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应侧重于实践性和实用性。  

    十、各门课程考试成绩的评定,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考试的实际情况。考试成绩要求基本符合正态分布,通常不及格率为10%,优秀率为10%左右。考试成绩表和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送继续教育分院(考卷一起送回),以便及时进行学籍处理。  

    十一、对外聘教师要严格履行聘任手续,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外聘教师应遵守学院有关教学的管理规定及工作标准,其教学酬金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任课教师要认真总结成教教学经验,提出改进成教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