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和学籍档案实行院、系二级档案管理办法。要加强教学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评估的要求,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教学和学籍档案包括:
1. 学期教学教务和学生工作计划安排、会议记要、检查记录和工作总结及教学评价材料;
2. 学生班级名册、班委会名单、学籍卡、学籍变动资料;班主任登记表;班级考勤表;
3. 课程表、教材目录、《教师授课手册》、《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和实习总结;外聘教师登记表;
4. 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考试试卷(包括教师命题标准A、B试卷各一套)、毕业论文;
5. 毕业验印和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